化妆品“小样”问题暴露:汞含量超出标准4.3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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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小样”问题暴露:汞含量超出标准4.3万倍

人人都有爱美之心,不法分子便利用消费者希望快速见效的心理,在化妆品中添加大量化学品汞,并以正品搭配「小样」的方式捆绑销售,以逃避监管。长期在江苏省江阴市销售化妆品的范某和吴某,为让新公司迅速占领市场,在「小样」中添加超标数万倍的汞,再与达到检验标准的正品捆绑,以「快速美白祛斑」为噱头吸引顾客,半年销售额达到百余万元。

卢女士到范某经营的化妆品店做美甲时,店内工作人员在闲聊中向她推荐「377双重亮颜组合」,声称可以快速祛除痘印和色斑。卢女士因此心动,花398元买下一套产品;店员还赠送日霜、晚霜等小样,并表示正装必须搭配小样使用,效果才会更好。

卢女士使用产品几天后面部开始发红发痒,赶紧就医,经诊断为化妆品过敏。卢女士将该化妆品送检,发现「小样」里面的晚霜汞含量达11952.4mg/kg。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规定,化妆品中的汞含量不能超过1mg/kg。卢女士随即向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该局对该产品随机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为「小样」晚霜汞含量为5700mg/kg。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江阴市公安局移送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江阴市公安局遂立案调查。警方发现吴某和范某经营的化妆品店曾多次向广州某化妆品公司负责人李某订购「377双重亮颜组合」套装。经抽检,确认其搭配的小样中汞含量超标43000倍,属于不合格产品。

警方将范某、吴某抓捕归案,并在现场扣押赠品小套盒1329套。调查显示,范某、吴某长期从事化妆品微商代理销售,拥有庞大客户群体,其中范某负责推销,吴某按范某安排发货。2020年,两人商议推出自有品牌化妆品,注册成立公司、申请相关商标并开设门店。范某交代,为在竞争激烈的化妆品行业占据一席之地,必须打造「拳头产品」。几人商量后决定推出具有快速美白、祛斑效果的产品,但在询问李某后得知,要有明显效果就需要添加大量汞,而这类产品无法通过检测。李某提出,将祛斑效果不明显但能通过检测的化妆品制成大套盒,作为正品销售,再把「三无产品」的「小样」以非卖品名义随正品赠送给顾客;送检时只检测正品,不检测赠品「小样」,借此蒙混过关。随后,李某受范某等人委托,找到正规厂家生产正品大套盒,并由其购买原料、自行灌装生产赠品小套盒。

警方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犯罪嫌疑人范某、吴某以每套48元的价格,先后3次向犯罪嫌疑人李某订购上述「组合」9000余套,支付货款共计43万余元。后以每套60元到168元不等的价格零售或者销售给代理商,共计销售7700余套,销售金额110万余元。

2023年7月27日,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3人提起公诉,后法院经审理,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李某、吴某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不等,吴某适用缓刑,并处罚金7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由于犯罪嫌疑人是在小作坊里自行灌装小样,没有操作标准,因而每一瓶小样晚霜的汞含量不同,但都严重超标。」本案承办检察官顾月月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顾月月提醒,法律红线碰不得,商家一定要应合法经营,以良性竞争在市场上立足。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对各类「特效」商品提高警惕,从正规渠道购买商品的同时,要提高辨别虚假宣传的能力,对来路不明的所谓赠品「小样」要保持戒备心,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和反映,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罗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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